青岛晚婚假是多少天?
青岛晚婚假是多少天?青岛市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我国婚姻法鼓励晚婚晚育,但是婚姻法却未规定晚婚假,那么,晚婚婚假有多少天呢?下面小编就和大家一起看看青岛晚婚假有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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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一周。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增加的一周婚假.工资、奖金照发。使用。
《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
第十九条 实行晚婚的职工,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4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7日护理假。增加的婚假、产假应当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连续使用,护理假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民晚婚晚育的具体奖励办法由各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状况确定。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九条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一个子女。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第三十条 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民、城镇失业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给予适当的奖励,并提供优先优惠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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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新国家法定婚假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二、婚假遇上法定节假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其中就包含了双休日的时间。而且,如果你请婚假的时候刚好遇上一些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那这个法定节假日也是包含在婚假天数内的。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天,则应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婚假虽然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假期,但并不属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的一项。所以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遇上周末的不用补假,也就是说婚假天数是包括法定节假日的。
三、青岛市二婚婚假规定
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职工享受3天的婚假。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复,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